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人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2〕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人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贵港市人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人口信息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人口信息化在人口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综合性作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口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规范业务流程,以需求为导向,统筹兼顾各级政府部门,以应用促发展,以开发信息资源和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核心,按照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分级负担的原则,推动人口信息互通共享,提高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完善以人口计生、卫生部门为主,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孕情跟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信息共享目标,按照“网络畅通、数据准确、资源共享、突出应用”的要求,使人口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源头采集、多方使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系统兼容性和信息准确性。重点推进决策支持、信息共享、服务应用、业务协同的能力和机制建设。
三、工作分工
(一)卫生部门
1.开放妇幼卫生系统服务器,为人口计生各单位提供以下共享数据下载:
(1)产妇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年龄,户籍地址,现住地址,联系电话,住院日期,分娩日期,孕次,产次,现有子,现有女。
(2)婴儿情况:婴儿性别。
(3)配偶情况: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现住地址,联系电话。
2.按人口计生部门对信息项目的要求为卫生系统各机构升级《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保障人口计生、卫生两部门数据信息同步和一致性;装备IDR210多功能射频读写器,协助出生实名登记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