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农业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实施时间:2012年1月-2013年6月。
完成时间:2013年6月。
(二)贫困地区坡耕地改造与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资金来源:2011年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央补助资金1791万元。
目标任务:整村推进土地整治477.8410公顷。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水利局。
实施时间:2012年1月-2013年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七、农补惠民工程
(一)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强农惠农资金。
目标任务:按全市各地实际种植面积,实行全覆盖补贴。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资综合补贴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目标任务:在上级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和文件下达给各县市区财政局。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粮食局、发改委、农业局、农发行贵港分行。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109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903 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06 万元。
目标任务:补贴农机具10000台以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 年1-12 月。
完成时间:2012 年12 月。
八、生态惠民工程
(一)“绿满八桂”造林绿化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9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
目标任务:重点支持通道绿化16公里、城镇绿化面积167.3万平方米、村屯绿化20个,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 年1-12 月。
完成时间:2012 年12 月。
(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覃塘区600万元,桂平市400万元。
目标任务:治理岩溶面积52.55平方公里,其中覃塘区30.05平方公里,桂平市22.5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7.4平方公里,其中覃塘区7.1平方公里,桂平市0.3平方公里;桂平市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32.2公顷;建设排灌沟渠38.58公里,其中覃塘区24.58公里,桂平市1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