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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贵港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3.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76万元。

  目标任务:计划改造176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善国有林区和林场职工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委。

  实施时间:2012 年1-12 月。

  完成时间:2012 年12 月。

  4.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国家及自治区财政补贴1.5万/户,合计补贴1963.5万元,个人筹资金合约19635万元。

  目标任务:2012年任务1309户,目前已开工建设649户,占49.5%,年底完成全部危房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西江农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5.新建廉租房项目。

  资金来源:市本级: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自治区1000万;桂平、平南:中央补助资金1500万,自治区1500万。总额为8000万。

  目标任务:新增廉租住房1600套(其中:市本级400套;桂平、平南各600套)。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桂平市、平南县政府。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村危房改造(含茅草树皮房)项目。

  资金来源:茅草树皮房改造资金来源:

  中央:6000元/户,自治区:19900元/户,市一级:1500元/户,县一级:2600元/户,共3万元/户。

  危房改造第二批资金未确定。

  目标任务: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完成平南县28户茅草树皮房改造。第二批任务:待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后,由市住建委制定实施方案并执行。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残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六、土地整治惠民工程

  (一)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608万元,财政资金投入4320万元,自筹资金288万元。目前财政资金4320万已全部到位。

  目标任务:9月底完成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年底前完成项目财政资金支出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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