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时间:2012 年1-12 月。
完成时间:2012 年12 月。
三、教育惠民工程
(一)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县市区财政配套。
目标任务:按自治区规定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50%、自治区资金40%、县市区资金10%。
目标任务:按自治区规定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及自治区下达我市资金总7220万元,其中中央3610万元,自治区配套3610万元。
目标任务:年底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总投资15%的任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市级财政配套290万元。
目标任务:按自治区规定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1.自治区财政投资125万元建设计算机实训室;2.实训大楼建设:中央补助1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万元。
目标任务:1.10月份建设计算机实训室安装完毕;2.实训大楼建设计划年内开工。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六)高校学生资助项目。
1.高校国家奖学金项目。
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85.2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县市区按辖区人均0.5元按排预算。
目标任务:2012年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参加今年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决定赴校入学的大学新生。今年全市参加高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977人,其中:市本级2306人、港北区585人、港南区578人、覃塘区1112人、桂平市3707人、平南县26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