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贵港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卫生惠民工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0.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6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2.44亿元、市县筹措1.15亿元。

  目标任务:继续保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覆盖,将参合率巩固在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9579.268万元,其中中央8237.6万元、自治区1235.64万元、市本级106.028万元。

  目标任务:保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标准达到25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居民的健康权益。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艾滋病防治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990.37万元,其中中央384.37万、自治区106万、市本级500万。

  目标任务:推进艾滋病攻坚工程,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口计生委、住建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地中海贫血防治项目

  待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后由市卫生局具体制定实施方案并执行。市本级资金已安排78万元。

  (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29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00万元、市及覃塘区配套129万元。

  目标任务:支持覃塘区建设标准化的覃塘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覃塘区群众就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覃塘区政府。

  实施时间:2012年 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壮瑶医科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由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37万元。

  目标任务:支持全市建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壮瑶医科,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港北区2个、桂平市1个)、乡镇卫生院20个(港北区4个、港南区7个、覃塘区3个、桂平市3个、平南县3个);以及支持部分已建立中医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进行卫生示范服务建设,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港北区1个)、乡镇卫生院5个(桂平市3个、平南县2个);为300个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壮瑶医适宜技术推广服务包,其中:港北区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村卫生室49个)、港南区50个(均为村卫生室)、覃塘区50个(均为村卫生室)、桂平市75个(均为村卫生室)、平南县75个(均为村卫生室)。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