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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民政局关于青浦区2012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为保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各镇、街道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1.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镇、街道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调查研究村(居)委会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对矛盾比较突出、情况比较复杂的村(居)委会更要关注和指导,要以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为线索,对历史遗留问题、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应预先做好矛盾的化解和防范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

  2.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要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他们熟悉选举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民主法制意识。要积极教育、引导村(居)民群众消除家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3.对村(居)委会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换届选举前,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村(居)委会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结果。

  4.落实选举工作经费。要根据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足额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村换届选举经费由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确有困难的,可以向镇、街道申请补助。居委会选举经费由镇、街道财政列支。

  (二)精心组织,不断提高换届选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针对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城乡人口流动等特点和实际,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保证广大村(居)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选举日的20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

  2.积极探索换届选举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村民直接选举制度,使村委会选举真正体现村民群众的意愿,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探索换届选举工作新模式,村委会试行“自荐海选”方式,本届选举各镇、街道应选择1-2个村进行“自荐海选”。要加强对竞选承诺、竞职陈述内容的审核,严禁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违背公平竞争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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