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提升涉企行政审批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保留、新增、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广安府发〔2012〕20号)要求,及时调整、取消涉企行政审批项目,优化涉企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市监察局、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要加强对清理后行政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或指定咨询机构、行业组织或中介组织搞变相审批等进行监督检查。要按照“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以“服务企业、助推成长”为主题,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和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力整治企业项目建设成本高、项目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要强化创业创新服务,大力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主动为企业提供人员培训、市场拓展、物流、融资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上档升级、健康发展。
(四)全面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实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着力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重点做好加快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完善排污收费差别化收费政策,继续清理整顿公路收费、农贸市场收费、零售商供应商收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精神,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坚决纠正自行出台的超标准、超范围和越权制定的涉企收费项目。要建立健全企业负担监测体系,调整充实企业负担监督联系点和监督员,将一批重点企业纳入企业负担监督联系点,广泛邀请重点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企业涉企负担监督员,提高企业负担监测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定期召开减轻企业负担联系会议制度和监督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减轻企业负担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促进企业减负工作健康发展。
(五)严肃查处涉企违规违法收费行为。市减负办、市纠风办要按照《广安市加重企业负担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层层公布涉企收费监督投诉电话,畅通企业投诉渠道,严肃查处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响恶劣的违规违法收费行为,依法处理违法违规收费、强制服务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今年要组织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银行业金融机构涉企贷款服务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