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安徽财经大学中美合作“2+2双学位”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函〔2012〕12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调整安徽财经大学中美合作“2+2双学位”本科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函》(皖教秘财〔2012〕67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安徽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成本不断上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为支持中外合作办学,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同意对安徽财经大学与美国加州圣贝纳迪诺州立大学合作培养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学费作适当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学生后两年在美国高校学习期间,安徽财经大学不得收取学生学费。
二、学校收费前应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自觉接受学生、社会监督和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