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 -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市残联制定的《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2012年4月1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乐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0〕3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依据《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 - 2015年)》和《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我市"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市各类残疾人总数为24.61万人,占常住人口数的7.39%。其中:城镇残疾人口为5.461万人,占22.19%;农村残疾人口为19.149万人,占77.81%。"十一五"以来,我市残疾人事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全市"十一五"规划同步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市有3.6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通过实施扶贫解困等民生工程项目,1.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城乡就业残疾人达到8.2万;6.7万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集中供养、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和定额补助;6.6万残疾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0.62万残疾人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我市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全市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仍然突出;残疾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制度性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发展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中央和省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国家加大民生投入等,都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抓住这些机遇,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改善残疾人民生,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十二五"时期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0〕3号),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以"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以"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为抓手,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更快更好发展,为改善残疾人民生提供更多制度性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乐山作出贡献。
(一)总体目标。
- -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市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残疾人参与和发展状况明显改善。
- - 建立"两个体系"基本构架,残疾人保障水平和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全面推行。
- - 大力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保障条件大幅提升,尊重、关爱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改善。
(二)指导原则。
1.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残疾人为本,将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使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缩小差距,加快发展。切实采取特别措施,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确保"十二五"期间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全市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缩小。
3.特别扶助,全面发展。坚持一般性制度安排与特殊扶助相结合,在确保各类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充分惠及广大残疾人的基础上,不断增加专门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政策和服务。
4.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政策、资金、项目重点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山区和农村倾斜。
5.增强保障,持续发展。大幅提升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保障条件,特别要增强基层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持续为残疾人提供普惠性、特殊性、实用性、个性化的服务。
6.党政主导,重点发展。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并重点发展,各部门(单位)依据职责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专栏1 主要工作目标
1.社会保障
- - 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
- - 城乡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 - 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 - 实施一批慈善项目,推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2.公共服务
- - 为7.9万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 -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 -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建成犍为县、井研县2所县级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省内靠前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创造条件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确保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与义务教育的对接。学校对残疾人接受教育要达到零拒绝,各县(市、区)确保没有一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贫困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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