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陈聪敏等同志记二等功表彰的通报
(石政函〔201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11年来,全市政府系统广大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争先创优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作用,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恪尽职守、实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陈聪敏等149名同志给予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为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1年度行政机关考核记二等功人员名单(41人)
2.2011年度事业单位考核记二等功人员名单(108人)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0日
附件1:
2011年度行政机关考核记二等功人员名单(41人)
一、市政府部门(11人)
陈聪敏 男 市水务局农村水利处处长
李瑞香 女 市农业局人事处处长
吴瑞栓 男 市畜牧水产局兽医处主任科员
王石柱 男 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处长
蔡文涛 男 市审计局财政处副主任科员
杜永进 男 市规划局规划监察处副主任科员
岳喜英 女 市粮食局财务会计处处长
冯英录 男 市财政局经建处处长
郭树军 男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赵永生 男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 涛 男 市发改委医改办处长
二、县(市)、区(30人)
1.桥西区:1人
李洪泽 男 桥西区统计局局长
2.新华区:2人
刘 杰 男 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 剑 男 新华区宁安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
3.裕华区:2人
王 峰 男 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科长
韩 毅 男 裕华区东苑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
4.矿区:1人
谷素华 女 矿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5.井陉县: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