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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4、总体目标:通过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全省房地产管理的业务流程标准化、业务数据信息化、档案资料数字化、行政办公网络化,全面提高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服务水平。
  5、基本思路:各市县要“建立一个中心,搭建两个平台”。即建立一个区域全覆盖的房地产信息数据中心,搭建一个业务全覆盖的房地产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一个方便快捷的公众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省、市(州)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实现全省房地产管理信息的共享和查询,为提高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6、进度要求: 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2012年,各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方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落实实施机构和人员。2013年至2014年,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搭建市州与所辖县市区之间的信息网络,初步实现省、市、县三级系统联网和试运行。2015年底前,建立覆盖全省的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数据联网,全面实现上线运行。
  三、细化工作内容
  7、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中心作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的核心,是全部房地产管理信息的数据汇总,是“两个平台”及其应用系统的生成基础。数据中心的建设必须以《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JGJ/T252-2011)为依据,以“楼盘表”为中心,充分利用房产测绘、产权登记、房产档案等成果,涵盖市场监管、权属管理、房产测绘、物业管理、房屋中介、白蚁防治等业务范围,实行“以图管房、以图管档、图文一体”的管理模式。
  8、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建设。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依托于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办公内网运行,实现全部房地产管理业务的办理。该平台的建设必须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15-2007)的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基础,以房地产市场交易、产权登记、档案管理等为核心,包括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项目管理子系统、登记管理子系统、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预售资金监管子系统、存量房资金监管子系统、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子系统、白蚁防治管理子系统、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子系统、办公自动化子系统等内容。
  9、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公众服务平台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门户网站,提供面向公众的信息化服务,实现房地产管理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公众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是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公众互动三个方面进行建设,基于互联网运行。信息公开方面,包括房管政务信息、相关政策法规、最新商品房成交统计数据、最新二手房交易信息、商品房项目公示等内容;在线服务方面,包括网上业务受理、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查询、商品房项目查询、二手房合同备案查询、房地产市场从业主体查询、表格下载和办事指南等功能;公众互动方面,包括局长信箱、投诉建议、业务咨询、在线答疑等功能,建立公众意见反馈工作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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