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鄂建[2012]19号)
各市、州、县建委(住建局)、房管局:
近年来,我省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在各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视下取得积极成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初具规模,在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省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国家调控力度的加大,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存在的标准不一、系统分散、发展不均等问题日益突出,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我省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1、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是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促进我省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中明确指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实现调控目标,必须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信息,科学分析市场形势及发展态势,以增强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效率。
2、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是改善和提高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水平的需要。通过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房地产管理业务流程,有效采集并及时披露房地产供求状况等市场信息,可以维护交易安全、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有效实施住房保障;能够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企业理性投资、保证房地产资金安全;有效落实改善公共服务、规范行政审批、推行政务公开等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全面提高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
3、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是基于实有房屋的具体信息,实现对各种社会管理要素的有效定位和采集上报。各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房屋的动态管理,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基础信息。
二、明确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