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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抓牢“规范政府监管行为”主线
  1、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组织起草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充分听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以及社会有关方面意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依据和程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 、完善市、区层级管理
  一是完善工作程序。每月向区县下达监管工作任务单,明确区县监管职责,明确项目风险源施工时间段,明确五方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把风险源的防范责任化、具体化。二是每月牵头组织召开区县支队联席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推动区县落实监管责任,掌握各区县监督工作动态和各项法规政策落实情况。三是加强考核。市总队牵头开展对区县监管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年底进行排名,推动创建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区县,组织观摩交流,以点带面,取长补短,推动全市监管工作上水平。
  3、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充分利用科技的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能,研发地理信息查询系统(GIS),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控系统和完善远程视频监控、风险源监控系统。
  四、强化四项管理
  1、强化工程科技对安全管理的支撑作用
  建立统一的技术论证信息化平台,强化专项方案论证、实施、监督全过程管理,加强事前控制和动态管理,做到主动防险。特别是针对地铁5、6号线、地下直径线、T2航站楼等重点工程及117大厦等高大难深项目,进一步提高论证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为建设施工提供可靠技术支撑。
  2、强化“硬隔离”强制管理
  研究轨道交通、节能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检测、深基坑等方面刚性约束规定,制定“硬隔离”的限制条件,使其成为安全工作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3、强化应急管理
  健全深化应急管理预案,优化指挥体系,配齐抢险设备,增强人员力量,实现应急指挥系统与现场作业面抢险工作的互联互通,全年开展两次应急抢险演练,提高对突发险情的联动处置能力和实战能力。
  4、强化全覆盖管理
  针对城乡结合部村镇“边缘”项目、低资质施工企业施工的项目、发生过事故企业施工的项目、事故易发频发区县的项目等“夹层”项目和施工难度大,技术风险高的项目,按照工程类别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作为专项检查和巡查的重点,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做到全覆盖。
  五、重点关注五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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