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育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基础教育管理的意见》(黔东南党发〔2006〕24号),在高中、职业学校校长的选拔、任用上,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用。同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引入竞争机制,加大公开竞争性选拔校长的工作力度,向社会公开招聘创新精神强、懂业务、善管理的校长和副校长,充实高中校长队伍。积极推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考核制度,增强校长的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探索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认真搞好校长培训、高级研修和到外地挂职学习工作,努力提高校长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各县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根据高中教育发展情况,及时配置和充实教师队伍。严格教师准入制度,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履行好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等职能。要通过考任、选任等形式,选拔、培养优秀教师,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普通高中要着力建立“专家型”的教师队伍;中等职业学校要着力建立“双师型”的教师队伍。要做好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完善教师教育制度,设立教师教育培训经费,建立五年一周期的培训机制。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4.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发展能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坚持文化知识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模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培养学生学习兴趣,营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推进推行小班化教学、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开齐课程,上足课时。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加强薄弱学科建设,满足高中课程改革教学的需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探索高中阶段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认真做好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模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大力实施“教研兴校”战略和“培优补差”策略,提高学生竞争能力。要加强普通高中常规教学管理和督导工作,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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