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学校人事管理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人发〔2004〕367号)和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基础教育管理的意见》(黔东南党发〔2006〕24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普通高中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实施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教师职务(职称)能上能下、薪随岗定、优绩优酬的用人机制。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校内结构工资制,扩大学校办学和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倾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根据高中课改教学需要,按照有关要求配足、配齐学科教师,并根据高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行动态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教师与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规定岗位职数,完善和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增强办学活力。
(二)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夯实高中教育发展基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意见》(黔党发〔2010〕5号)要求,认真制定创建优质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划,每年建成一定数量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为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提供优质生源,全面增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发展后劲和发展能力。要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质特长生录取程序和办法。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规模和质量相统一的原则,在扩大高中教育规模的同时,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到更加突出位置。优质普通高中应当发挥示范品牌和名师效应优势,提升办学档次,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优质普通高中采取以强带弱、以强扶弱的方式,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扩大招生规模和提高教育质量。
2.中职教育立足地方经济,着力打造精品专业。按照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07〕21号)精神,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统筹和优化全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将一些结构分散、设置重复、资源利用率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进行调整组合,新建一批功能齐全、设备优良、质量优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形成特色专业、骨干专业,实现优质资源在全州开放共享。中职教育要立足黔东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与黔东南农业、旅游、民族文化、经济发展相匹配、相适应的专业结构。中等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实行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职业教育要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积极引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升学考试,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加强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的机制,提高学生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职业教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