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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意见


  二、措施与要求

  (一) 完善管理机制,激活发展动力

  1.优化经费投入机制,保障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普通高中坚持以政府投入办学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体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认真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抢抓国家支持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我州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要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州、县市(区)财政要逐年加大对高中教育投入的比例,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普通高中收取学杂费,要按收费总额的30%用于基础设施硬件建设。普通高中按规定收取的学杂费,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要根据学校需要全额返还学校使用,不得冲抵财政拨款,更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多元化。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标准、高起点的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形成与公办学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建立职教与普教互通、互利、互补的办学模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的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支持薄弱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改制举办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模式,提高办学水平。职业教育要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工作。要鼓励企业集团或个人建立捐助或设立中等教育奖学金。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中等教育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高中学校引进外籍教师、优秀留学人员到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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