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漯政[2012]20号)


  2011年,全市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创新土地管理和利用方式,用地秩序明显好转,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实现了保发展与保红线的双赢,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较快发展。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源汇区人民政府、临颍县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财政局、漯河供电公司等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并对临颍县和源汇区各奖励年度用地计划指标300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