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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7日

  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完成《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5号)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5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符合市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以把医改办成人民满意工程为目标,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3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保持医改良好势头,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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