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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能源统计工作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修订)


  是指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专项或临时性调查工作任务。

  五、评分总则

  能源和水消费调查两个单项工作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每个单项具有年度统计报表、定期统计报表、统计分析工作、统计基础工作和临时性任务4个小项内容。首先,计算出每个单项的4 小项工作的实际得分,将4小项工作得分相加,得出各县区能源和水消费调查两个单项工作的得分,再将两个单项工作得分相加,按汇总后得分的高低排出各县(区、开发区)的能源专业的综合名次。

  六、评分细则

  (一)能源专业年度、定期统计报表(50分)

  1.及时性(10分):年报每迟报(包括在数据审核后,未按规定时间查询核实上报,下同)1小时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定报以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关网时间为准,迟报1小时扣1分,以此类推,迟报每超过8小时加扣2分,扣完为止。

  2.准确性(25分):上报数据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上报数据差错率及错误性质扣分。

  (1)各种报表数据在本期、同期及上期之间波动较大,或出现表与表之间不衔接等逻辑错误,没有说明或说明不清的,每次扣1分;同一问题,多次查询未果的,累计扣分。
  (2)必要审核差错率在1%以内的扣1分,1%-2%以内的扣2分,2%-3%以内的扣3分,超过3%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扣1分。
  (3)报告期上报数据异常对全市趋势产生影响,而又未及时说明或说明不清的,酌情扣1至3分。
  (4)每个企业上报的报表数据修改痕迹原则上不能大于2次。在全市数据上报省局前发现差错并主动更正的不扣分。年度和定期报表扣分最多不超过25分。

  3.全面性(5分):能源专业企业一套表的企业直报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达到100%,每缺报1张报表扣5分;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及时下载备份各月度及年度数据,每缺少一项扣1分。
  4.数据质量评估(10分):在报送工业企业主要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表及附表、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和工业企业水消费表时,应按要求上报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其他报表应上报数据说明。评估报告缺1次扣5分,数据说明缺1次扣2分。有评估报告但内容不详细、分析不透彻、说明不清楚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二)统计分析工作(20分)

  1.统计分析和信息数量(15分)。年度内完成分析报告不少于2篇、上报省局的统计信息不少于2篇,完成基本任务,计15分。每缺一篇分析报告扣3分,每缺一篇统计信息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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