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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1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郑州市“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火灾事故:5月10日,云南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双凤社区万德村3号小商铺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7月27日,我省许昌长葛市石固镇西南街村一村民家庭式作坊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此类火灾已发生800余起,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居民家庭造成了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消防安全管理,减少此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8月25日至9月25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张学军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谢霜云、市公安局副局长罗永生、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邢明典为副组长,公安、消防、安监、工商、质监、房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将“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全部纳入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全面落实“八个一”工作任务,即各级政府、管委会召开一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基层参与排查整治的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与乡镇政府、街道办、公安机关与公安派出所签订一份责任书,并组织全体人员对辖区所有“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向每个“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发放一份责任告知书,在“九小”场所集中的区域张贴一批通告,督促每个“九小”场所制作悬挂一块消防安全提示牌,配备一个“红水桶”,全面提升消防安全薄弱区域、“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家庭式作坊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全力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
  三、排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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