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全面做好水毁耕地核查统计工作;准确上报并协调核减耕地数量;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和造地工作。
(十一)资金保障组
组长:胡忠宇
职责:负责归集向上级争取、本级列入、社会捐赠等来自各个渠道的救灾资金;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制订资金的使用程序和办法;按规定程序集中支付救灾资金。
(十二)综合组
组 长:鞠有利
副组长:王宏民 朱福春 刘 昕 赵 健
职责:负责救灾工作情况搜集、信息发布、情况通报和文字综合等工作。
(十三)宣传组
组 长:张学清
副组长:李玫羽 王梦伟
职责:组织有关救灾、赈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
(十四)监察组
组长:曾凡库
职责:负责监督赈灾资金使用、物资发放等工作,保证合理使用,公开公平发放;全程监督灾后重建等工作。
除上述工作外,市国土、安监部门要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向上级争取和安排重点工程建设投资;市气象局、省水文局辽阳分局要做好气象和水文监测预报、气象灾害等级评估等工作。
本通知未明确工作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参与和组织指导做好灾区内的相关工作,努力为灾区早日完成重建做贡献。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救灾工作都要坚持远近结合。既要做好近期的各项工程应急抢修,保证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做好恢复重建的科学规划,避免浪费。
(二)搞好各级的工作衔接。按照全市救灾工作统一安排,辽阳县要安排相关部门与市直相关机构搞好工作对接,保持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步调一致。要注重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其在恢复重建中的主体作用。市直各部门要强化对口支持和指导,努力帮助县向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
(三)明确工作责任。所有承担重建任务的工作组要抓紧制定重建工作方案,于8月15日前报主管副市长审定后,报市防汛办汇总,市政府逐一研究确定。在日常工作中,各位副市长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对应专项工作组的救灾工作;各专项工作组要及时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推进重建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