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省卫生厅。负责活动期间的医疗保健和饮食安全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二十)省工商局。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工商企业注册等政策咨询服务。
(二十一)省旅游局。协调旅游公司、酒店、宾馆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为客商观光提供服务。
(二十二)省事管局。根据组委会安排,为各省级代表团和重要客商提供专用车辆。
(二十三)省警卫局。负责活动期间重要来宾及省领导安保工作。
(二十四)省工商联。邀请省外重点客商100名以上。
(二十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为洽谈及对接项目提供信贷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协调有关金融单位为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二十六)省接待办。
1.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2.完成组委会交办的重要客商接待任务。
(二十七)省电力公司。负责活动期间主要活动场馆、酒店的电力保障工作。
(二十八)郑州铁路局。
1.负责乘坐火车重要客商的票务及迎送工作。
2.在郑州火车站设置大会接待站并悬挂欢迎标语。
(二十九)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1.负责乘坐飞机重要客商的票务及迎送工作。
2.在郑州机场设置大会接待站并悬挂欢迎标语。
(三十)豫商联合总会。负责邀请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福建8省(市)及境外河南商会组织会员参会。
(三十一)各省辖市政府。
1.郑州、洛阳、漯河、商丘、焦作、鹤壁市分别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化装备、食品、轻工、新材料、镁制品等6个重点产业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专题对接活动,开封、新乡、南阳、安阳、周口、濮阳、许昌等相关省辖市参与。
2.开展省辖市专场招商和项目对接等活动。
3.围绕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组织若干承接产业转移小分队赴沿海地区对接洽谈合作项目。
4.收集、整理、上报本地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合作项目,推荐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合作项目参加重点项目签约仪式。
5.邀请150名以上省外重要客商参会并做好接待工作。
6.组织本地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参会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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