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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2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河南省工作方案的通知

  3.统筹组织5项综合活动;协调组织8项专题活动,其中具体承办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专题对接活动;协助外省开展专题活动;指导各地组织考察活动。

  4.负责项目征集、遴选、发布;组织开展招商、邀商及客商接待工作;做好场馆、酒店预订及成果统计、总结工作。

  5.负责组委会各项日常工作。

  (二)省教育厅。组织省内重点院校参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政产学研用专题对接会,发布科技成果300项以上,对接项目30个以上。

  (三)省科技厅。

  1.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承办建设中原经济区院士行-给力中原、战略性新兴产业政产学研用专题对接会,重点负责院士邀请、接待工作和高新技术合作项目、技术攻关难题征集发布等。

  2.负责组织院企、院地开展务实合作。

  (四)省商务厅。

  1.参与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工作。

  2.提供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3.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会展活动,参与会展策划设计、招展布展、商业运作等;会同省台办开展2012豫台产业合作洽谈暨台商中原行活动,重点负责项目征集和对接工作。

  4.邀请境外重点客商200名以上。

  (五)省政府国资委。

  1.承办中央企业参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行集中活动。

  2.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领导和30家以上央企负责人参加活动,做好合作项目推进工作,新签一批合作协议和项目。

  3.参与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政产学研用专题对接活动,重点负责国企与院校对接。

  (六)省政府金融办。

  1.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产业转移银企合作对接会,负责邀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单位20家和知名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服务组织50家参加活动。

  2.安排金融单位作金融产品说明,征集有资金需求的项目,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推介800个产业转移项目。

  (七)省国防科工业局。

  1.承办央属军工集团与河南省战略合作项目推进活动。

  2.邀请与我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6家央属军工集团负责人参加活动。

  (八)省台办。

  1.承办2012豫台产业合作洽谈暨台商中原行活动。

  2.邀请国台办领导、全国台企联领导、沿海地区台协会长、台湾地区重要客商、海外台商等200人以上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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