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统筹组织5项综合活动;协调组织8项专题活动,其中具体承办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专题对接活动;协助外省开展专题活动;指导各地组织考察活动。
4.负责项目征集、遴选、发布;组织开展招商、邀商及客商接待工作;做好场馆、酒店预订及成果统计、总结工作。
5.负责组委会各项日常工作。
(二)省教育厅。组织省内重点院校参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政产学研用专题对接会,发布科技成果300项以上,对接项目30个以上。
(三)省科技厅。
1.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承办建设中原经济区院士行-给力中原、战略性新兴产业政产学研用专题对接会,重点负责院士邀请、接待工作和高新技术合作项目、技术攻关难题征集发布等。
2.负责组织院企、院地开展务实合作。
(四)省商务厅。
1.参与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工作。
2.提供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3.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会展活动,参与会展策划设计、招展布展、商业运作等;会同省台办开展2012豫台产业合作洽谈暨台商中原行活动,重点负责项目征集和对接工作。
4.邀请境外重点客商200名以上。
(五)省政府国资委。
1.承办中央企业参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行集中活动。
2.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领导和30家以上央企负责人参加活动,做好合作项目推进工作,新签一批合作协议和项目。
3.参与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政产学研用专题对接活动,重点负责国企与院校对接。
(六)省政府金融办。
1.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产业转移银企合作对接会,负责邀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单位20家和知名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服务组织50家参加活动。
2.安排金融单位作金融产品说明,征集有资金需求的项目,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推介800个产业转移项目。
(七)省国防科工业局。
1.承办央属军工集团与河南省战略合作项目推进活动。
2.邀请与我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6家央属军工集团负责人参加活动。
(八)省台办。
1.承办2012豫台产业合作洽谈暨台商中原行活动。
2.邀请国台办领导、全国台企联领导、沿海地区台协会长、台湾地区重要客商、海外台商等200人以上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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