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主要是部分已改制企业职工要求办理医疗和失业保险,已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求解决生活保障、恢复职工身份、缴纳“三险一金”等问题。
(二)特殊敏感群体问题。主要是涉军、残疾人、涉疆涉藏、文革“两案”人员等群体,因群体或个体利益动辄串联聚集上访问题。
(三)涉法涉诉问题。主要是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因判决、执行等问题赴京、到省、来市重复访、缠访或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的重点案件。
(四)疑难信访积案问题。主要是中央联席办和省、市联席办交办的尚未化解和新产生的信访积案,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信访问题,长期赴京到省来市缠访、闹访的信访个案及其它问题。
四、方法措施
这次“百日行动”着眼标本兼治,主要采取“边排查、边调处、边化解”和“边部署、边推进、边督查”的方式,多头并进,多管齐下,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矛盾排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采取定期排查、滚动排查、专项排查等方式,切实摸清本单位突出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和预测预警,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同时,对排查的各类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人,逐一明确解决措施和期限。对情况复杂经反复做工作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包案化解,做到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工作不停。
(二)加强领导接访。今年是全国各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年,各单位领导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定期接访制度,并把重点约访、带案下访、民情家访作为接访的重要形式,切实把绝大多数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进入信访渠道之前,使领导接访成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沟通联系、促进和谐的一个重要平台。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接访工作。
(三)加强积案化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切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诉求、包停访息诉,带头“一对一、面对面、实打实”解决各类信访积案。要认真梳理排查赴京非访积案,全部包案落实到位,按照“一个案件、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思路,明确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因案施策,妥善化解。对于疑难复杂问题,各单位要设立疑难信访问题救助资金,切实化解一批责任主体难落实、积累时间长、解决难度大的“骨头案”、“钉子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