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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银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发展服务“三农”业务和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的新模式,在加强对已设村镇银行有效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城乡统筹的发展趋势和需求特点,推进全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工作,重点推进村镇银行的组建和发展。统筹研究村镇银行的选址布局,发挥村镇银行的区位优势,加大对我省“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完善服务功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到2015年年底,全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到120家,实现全省县域的全覆盖;存款余额达到400亿元以上,贷款余额达到250亿元以上,主要监管指标达到并持续符合审慎监管要求。

  (4)非银行机构。督促非银行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继续探索自身功能定位和业务发展模式,打造特色服务品种与优势品牌,增强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充分发挥贴近市场、背靠政府和企业集团的优势,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促进非银行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支持中原信托公司、百瑞信托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先进管理经验、风险控制技术,加大创新力度,转变发展模式,加快全国布局,实现跨越式发展,资产规模分别达到50亿元以上,建成国内一流的信托公司。鼓励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增设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非银行机构体系。

  2.鼓励和支持现有银行业机构更好发挥作用。

  (1)大型商业银行。按照总行改革发展的统一部署,以完善内控体系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为核心,推进现代银行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整合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到2015年年底,大型商业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存款余额达到2.1万亿元以上(最低2万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2万亿元以上(最低1.05万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总体贷款增速;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超过180%;实现年度利润达到400亿元以上,资产利润率达到1%以上,各行综合指标进入本系统全国前五名或前进五个位次。

  (2)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管理水平高、经营业绩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增设分支机构,力争二级分行覆盖所有省辖市。推动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发展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创新中间业务,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鼓励其按市场化原则兼并高风险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十二五”期间,保持我省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国的竞争优势,到2015年年底,存款余额达到6000亿元以上(最低530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4500亿元以上(最低4000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总体贷款增速;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拨备覆盖率超过180%;实现年度利润达到90亿元,资产利润率达到1%以上,成本收入比控制在30%以内,中间业务收入达到30%以上;各行综合指标进入本系统全国前五名或前进五个位次。

  (3)其他银行业机构。完善农业发展银行农产品收购融资功能,支持其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商业性金融业务比重。积极发挥国家开发银行作用,指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进业务转型,推动其商业化改革。积极引进国家进出口银行来豫设立分支机构。积极稳妥推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发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机构网络优势,完善其城乡金融服务功能。发挥外资银行经营管理、运行机制和金融技术优势,支持我省外资企业和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力争3-5家世界知名外资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分支机构入驻我省。

  到2015年年底,上述三类银行业机构资产规模达到1万亿元,主要监管指标达到并持续符合审慎监管要求,各行综合指标进入本系统全国前五名或前进五个位次。

  (二)把握宏观政策,促进信贷结构优化。深入研究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认真执行国家货币政策,以实体经济有效需求和审慎监管标准为依据,制定有效措施,合理把握信贷增速、节奏和投向,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信贷非理性增长,防止贷款投放大起大落。各银行业机构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调控要求,信贷投放要体现“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资产负债综合管理要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对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市场准入条件、银行信贷原则以及我省“十二五”规划、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高效保证信贷资金供给。及时梳理完善行业信贷政策、标准和流程,使更多信贷资金进入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和行业。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把节能环保、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等行业作为客户拓展的重点目标。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和项目资本金缺位的项目,不得提供授信支持。严格控制对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加强在建项目、已发放项目和收尾项目的贷后管理,严格新上项目信贷准入标准。密切关注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研发贡献度高、外向关联性强的产品,满足客户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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