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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引进保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确引进方式

  (一)推动设立债权投资计划。通过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完善相关担保政策,重点支持轨道、机场、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引进保险资金。

  (二)推动开展直接投资。重点支持寿险公司在我省直接设立投资主体,对养老健康产业等项目开展投资。

  (三)推动开展股权投资。推动已建成项目如高速公路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出让项目股权。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形式参与我省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

  四、强化工作重点

  (一)加强战略合作。借鉴省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合作经验,深入推动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组织开展与其他保险集团的战略合作。重点推动郑州市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确定投资规模和项目。

  (二)督促推动各保险分支机构尽快与总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汇报沟通。重点推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等5家寿险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等5家产险公司加快与总部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汇报沟通,了解投资要求和意向,推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到我省投资。

  (三)加强项目推荐。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河南保监局举办保险资金投资河南项目推介会,重点向保险公司推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在我省已设立和将要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介绍进展情况,支持签订合作意向书。

  (四)邀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到我省考察。省发展改革委、河南保监局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争取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来我省考察,与有关企业洽谈,协调推动双方合作。

  (五)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我省设立养老产业投资公司。支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在我省投资设立养老健康产业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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