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引进保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2〕10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河南省引进保险资金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2012年河南省引进保险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关于“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试点”的要求,按照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和保险资金投资特点,现就引进保险资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实践要领,根据保险资金数额大、资金量稳定、投资期限长等特点,以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为切入点,以加强项目主体与保险资金投资主体沟通衔接为重点,通过政策支持,推动运用保险资金支持全省经济建设。
(二)引进资金目标。“十二五”期间,争取与7家以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意向投资金额500亿元左右,实际到位资金200亿元左右。2012年力争我省在保险资金运用上多点突破,引进保险资金30亿元以上。
二、明确引进重点
(一)突出引进主体。2012年重点推动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等省、市投融资公司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沟通,完善项目和引资条件。
(二)突出对接主体。基础设施:重点对接行业内投资业务排前6名、在我省保费收入较高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重点对接已开展投资业务、行业内排前4名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和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养老投资子公司。股权:重点对接已获得股权投资基金资格并已开展投资业务、行业内排前3名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