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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中后台项目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1.从2012年8月起,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要按照各自行业管理范围,协调、督促各驻豫金融机构与总部对接,了解总部相关金融中后台建设规划和进展情况。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要与总行及其下属各单位对接,了解人行系统金融中后台建设相关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要向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上报信息搜集情况,了解到有明确计划的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掌握相关信息后,由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牵头,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分行业组成工作组,赴相关金融机构总部对接,尽快明确合作意向。

  2.9月至10月,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要在金融机构总部比较集中的北京、上海、深圳市举办专项推介活动,宣传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的优势,吸引金融机构设立金融中后台。对有意向设立金融中后台的,由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牵头,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分行业组成工作组,赴相关金融机构总部对接,邀请其总部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来豫考察,增进相互了解,尽快明确意向。

  三、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一是建立决策咨询机制。在协调小组统一协调领导下,聘请知名专家学者组建咨询顾问委员会,解决建设过程中规划定位、项目引进、建设运营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建立协调督导机制。在协调小组领导下,成立省金融中后台招商工作协调小组,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总协调人,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协调小组要定期举行例会,指导协调招商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每年年底,协调小组对金融中后台项目招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政策保障。由郑州市提出意见,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等单位配合,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将金融中后台项目招商优惠政策与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优惠政策相结合,抓好政策落实。

  (三)环境保障。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为金融中后台项目落地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对招商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稳妥予以解决。郑州市要成立专门的金融招商服务部门,配备必要的力量,在建设用地、规划设计、配套服务、施工环境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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