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九)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十一)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十二)市产业布局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十三)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十四)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召集人;
(十五)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
五、下列市直议事协调机构职务现由副市长骆金堤同志兼任:
(一)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
(五)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六、下列市直议事协调机构职务现由副市长邹广同志兼任:
(一)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
(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四)市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五)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六)市国有土地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组长;
(七)市区土地清理、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八)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九)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一)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二)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三)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组长;
(十四)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十五)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六)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组长;
(十七)市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十八)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