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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直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调整的通知


  (十)市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和其他违规违纪使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一)市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二)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三)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四)市粮油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五)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十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七)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汕尾段建设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八)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十九)市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二十)市教育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二十一)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二十二)市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二十三)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

  (二十四)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

  (二十五)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联席会议召集人;

  (二十六)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

  (二十七)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召集人。

  三、下列市直议事协调机构职务现由副市长马伟灵同志兼任:

  (一)市海防委员会主任;

  (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

  (三)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四、下列市直议事协调机构职务现由副市长李贤谋同志兼任:

  (一)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组长;

  (二)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三)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四)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五)市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六)500KV胪岗至祯州输电线路工程汕尾段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七)市打击窃电及破坏电力、通信设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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