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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滁政办〔2012〕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滁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
“十二五”行动计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12〕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滁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防治形势
  自我市发现艾滋病疫情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了《滁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等政策文件。市政府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初步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和各项综合防治政策措施,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艾滋病疫情上升的势头有所减缓,病死率有所下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下简称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下简称病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歧视有所减少,我市重点地区艾滋病病人生活、生产秩序安定,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基本实现了《滁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目标。
  但是,当前艾滋病流行形势仍然严峻,社会歧视仍广泛存在,局部地区和高危行为人群疫情严重,还有相当数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发现,梅毒等性病疫情上升,艾滋病传播的危险因素广泛持续存在。此外,防治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挑战: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传播方式更加隐蔽,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疫情上升明显,配偶间传播有所增加;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耐药增多加大了治疗的压力和难度。同时,一些地区和部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防治措施覆盖面不足;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防治工作情况更加复杂,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二、行动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扩大覆盖、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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