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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市粮食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市粮食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汕府办〔201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1年,我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幸福汕尾、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克服了早造前期较长时间的干旱灾害天气影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严格执行粮食储备规定;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坚决执行广东省粮食工作考评办法,狠抓各项考评指标的落实,确保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增长,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汕尾市粮食工作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农业局等七个部门对各县(市、区)2011年粮食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均完成了市下达的粮食工作考评指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市城区等6个县(市、区)为“汕尾市2011年粮食工作达标单位”称号,海丰县、陆丰市各发给奖金3万元,市城区、陆河县各发给奖金2万元,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各发给奖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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