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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培育上市公司促进汕尾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利用资本市场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大力支持优质企业改制上市。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金融证券和资本运营知识的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加快本地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工作,把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工作放在与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同等重要的位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积极引导,加强协调,主动服务,创造环境,搭建好我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要注重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定期举办资本市场知识讲座,定期组织企业和证券交易所、券商及有关专家交流信息,增强企业改制上市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规划,加快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

  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是推动企业上市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围绕支柱产业以及重点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优势骨干企业,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精心筛选,将有上市意愿、净资产达3000万元以上、利润水平较高、成长性较好的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作为我市重点培育改制上市的后备企业,列出上市后备队伍分类培育名单,进行分类指导,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局面。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筛选优质企业名单送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直接上报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由市政府金融工作局进行初步审核,报市联席会议批准后纳入我市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作为我市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以下简称拟上市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拟上市公司报送企业改制有关申请由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受理,市政府金融工作局根据拟上市企业报送的申请内容和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改制上市的可行性进行审核、论证,并提出参考意见报市联席会议同意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由市联席会议牵头落实拟上市公司改制各项工作。同时,对拟上市公司改制工作实行领导挂钩跟踪责任制。市政府明确一名领导挂钩跟踪拟上市公司改制有关工作,直至拟上市企业完成改制及上市材料送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工作。

  (三)政策扶持,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

  1. 拟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并购、财产登记等过户手续时,财政、税务、国土、住建、环保、工商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特事特办,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收费在国家相关规定框架内给予适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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