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培育上市公司促进汕尾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培育上市公司促进汕尾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1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关于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培育上市公司促进汕尾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意见,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关于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培育上市公司促进汕尾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广东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2004〕66号)精神,抓住国家和省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积极利用和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进一步推动我市优质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和企业的做大做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结合本市的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利用资本市场的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策扶持、规范发展、企业为主”的原则,坚持利用资本市场与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相结合,坚持企业上市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调整经济发展结构与做大做强优质企业相结合。

  (二)主要目标

  大力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培育上市公司,扩大辖区优质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促进辖内100家优质企业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努力培育30家企业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积极扶持3-5家企业上市融资,逐步形成较完善的利用资本市场体系。企业上市地点以境内市场为主,也鼓励赴境外特别是香港上市。

  二、加强利用资本市场的组织领导

  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利用资本市场中的规划、组织、引导和扶持作用。市政府建立由分管金融工作领导为总召集人的利用资本市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金融、发改、人社、财政、国税、地税、国资、住建、国土、规划、经信、外经贸、农业、林业、水务、环保、人行、银监、工商、质监、海关等单位以及安信证券汕尾营业部。市联席会议负责研究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落实政策兑现等相关重大事宜。市政府金融工作局承担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推动企业上市,指导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要为拟上市企业的改制上市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利用资本市场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当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利用资本市场的规划,切实做好组织、协调、规划、指导本地利用资本市场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