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专业化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考核奖惩办法

  市专业化招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各招商分局招商引资工作实绩进行督查,每年考核期届满进行考核评比,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奖惩。

  (一)考评

  各招商分局要建立招商引资项目档案,考核期届满后十五天内,向市专业化招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报送考核材料,包括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各项统计报表,以及招商引资项目的各项证照、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企业到位资金有效证明、合同(协议)等材料,按程序由市专业化招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考核细则另行制订),经市专业化招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审议评定。对完成任务单位及其实绩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奖励

  1. 对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招商分局,由市专业化招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确定后,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引进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计,每超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2万元,最高封顶50万元(石化能源分局最高封顶80万元),特大项目的奖励由市专业化招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另议。奖金由市财政拨付,其中50%奖励招商分局责任领导、招商分局长及其成员,50%补充招商工作经费。

  2. 对于专业招商期间,工作表现积极主动,完成任务突出的县处级干部及其他优秀干部,建议市委市政府优先予以重用提拔。

  (三)惩处

  1. 招商分局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其主管单位及招商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招商分局次年工作经费改为先拨付70%,其余视年终任务完成情况再行拨付。

  2. 招商分局连续两次考核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组织部门对主管单位责任领导给予提醒注意。招商分局局长按不适应岗位要求予以退回,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十、相关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专业化招商的重要意义。实施专业化招商,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招商引资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我市潜在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基本途径,对于不断提高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单位要把专业化招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对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优质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

  (二)要从紧做好专业化招商实施工作。各专业化招商分局组建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在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相关产业专业化招商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编制覆盖全市范围的专业化招商规划、组建招商队伍、构建工作体系等。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