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吴中区“苏地2006-G-11(4)号地块东方商城专业家居软装市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2〕134号)
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2年8月16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市永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06-G-11(4)号地块东方商城专业家居软装市场”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吴中区“苏地2006-G-11(4)号地块东方商城专业家居软装市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吴中区“苏地2006-G-11(4)号地块东方商城专业家居软装市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市永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06-G-11(4)号地块东方商城专业家居软装市场”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