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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务局关于下放七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南京市商务局关于下放七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目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2]38号)的要求,市商务局调整、下放七项行政权力事项,自2012年8月20日以后,由南京市13家区县商务局行使。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区县商务局承接调整、下放的权力后,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权力事项有序运行全权负责。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予以公开。

  南京市商务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下放目录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类别

权力编码

下放方式

1

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备案

行政确认

JS010000WM-QR-0001

国家商务部直接委托

2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

行政处罚

JS010000WM-CF-0001

归还

3

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的

行政处罚

JS010000WM-CF-0002

归还

4

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

行政处罚

JS010000WM-CF-0003

归还

5

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行政处罚

JS010000WM-CF-0004

归还

6

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

行政处罚

JS010000WM-CF-0005

归还

7

酒类商品备案登记

其他

JS010000WM-QT-0001

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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