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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全省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二)市局初审。各市粮食局对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初步筛选,每市可推荐2-3名初步人选。
  (三)征求意见。各市粮食局对拟推荐的初步人选,以书面形式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及所辖县(市、区)粮食局意见,并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五天的公示。
  (四)上报人选。各市粮食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填写《江苏省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推荐表》(附件),同时附人选的专业、业绩、成果、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8月15日前一并报送省局人事处。
  请各市高度重视,本着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省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推荐工作。对各市推荐上报的初步人选,省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对最终入选人员进行公示和命名。
  联系人:徐贵平 电话:025-83429901
  邮 箱:18900668075@189.cn

  附件:《江苏省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江苏省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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