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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全省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全省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粮人〔2012〕2号)


各市粮食局:
  为落实“全省粮食行业十百千万人才发展计划”,充分发挥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全省粮食流通产业现代化进程,经研究,省粮食局决定开展“全省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基本条件
  (一)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素养。人选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粮食事业,品行优秀,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影响力,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并获得组织褒奖。
  (二)有显著的粮食工作业绩。人选要在粮食工作岗位上有较大的作为,有突出的创新创优成果,工作业绩达到省内领先,并位居全国同行前列。
  (三)有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人选要有较大的社会贡献和较好的社会评价,在推进粮食流通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表率作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人选类别
  “全省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推荐人选共分五个类别:
  (一)经营管理型: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和市场驾驭能力,思想解放,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能够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仓储物流型:在仓储管理、现代粮食物流建设方面思路超前,措施有力,能够坚持科技兴粮,科学运用新技术、新设备,企业转型升级步伐较快。
  (三)粮油加工型:企业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粮油加工转化量、粮油工业产值和利税均位居全省前列,且带动农民增收能力突出,企业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装备制造型:企业规模化、科技化程度高,粮油装备制造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一定领域的知识产权。
  (五)科技研发型: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业能力和担任有关专业评审委员会成员、省级以上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学术地位,有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知名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有关发明专利或省级以上科研奖项,
  三、推荐程序
  (一)宣传发动。以市为单位,由各市粮食局通过网络、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鼓励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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