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六、强化对政府涉企服务事项的考核
  (十九)把涉企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估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科学设定考评指标,细化具体内容和标准,加大考核权重。加强对直接面向企业、面向基层的关键岗位的考核,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监察局会同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测评和企业评议政府活动。针对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采取网络评议、问卷调查、社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企业开展对政务、法制、市场、人文、生活、生态、安全、社会环境八个方面的满意度测评,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方面和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深入开展“万人评议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活动,适当增加企业人员的比例,真正体现企业的合理诉求,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到服务规范、执法文明、便民利企。(市监察局会同市文明办牵头,市工信委、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效能监察
  (二十一)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大庆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05年第2号)等规定,进一步拓展行政问责范围,加大对涉企违规行政行为的问责力度。在强化对故意刁难、以权谋私、乱作为等恶劣行为问责的基础上,对慵懒散、办事拖拉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也要加大问责力度,并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严肃处理。(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工作。利用“963777”效能投诉电话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集中开展网上投诉、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开通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专线,建立重大项目市长、县(区)长联系信封制度,发挥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队伍的作用,不断拓宽和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监察局、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部门配合)
  (二十三)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严格落实《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禁止”规定>的通知》(庆办发〔2008〕12号)等政策规定,加大对恶意拖欠企业资金、政策不兑现、刁难勒卡、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为企业和投资者创造良好环境。(市监察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配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