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整治食品药品市场。围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领域,重点对粮油、肉类、酒类、蔬菜、乳品、饮品、水产品等食品,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巡查、抽查、抽检,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取缔互联网等媒体发布的虚假广告信息,严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严惩犯罪分子,确保百姓饮食用药安全(食品整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药品整治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
5.整治文化及网络交易市场。依法查处地下印刷、复制“黑窝点”,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盗版图书、教材教辅、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软件的网点和商贩;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查处动漫游戏产品侵权盗版行为,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发布虚假信息;依法查处违法网站(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6.打击侵权假冒商标和专利权。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查处“傍名牌”、非法印制、制作和销售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大庆海关、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打击涉及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商务局)。
7.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围绕玉米、水稻、大豆等重点品种,强化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侵犯他人品种权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化软件。查清政府部门使用盗版软件种类和数量,清理整顿政府机关使用盗版软件行为,实现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使用正版化软件目标(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机关局)。
(二)建立相关机制。
1.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地区和部门实行问责制,加强执法监察,对因履职不力导致问题发生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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