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公益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在全社会弘扬“无偿献血、关爱生命”的无私奉献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公益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转变宣传理念,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发掘、广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一般性宣传与突发事件宣传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免费刊登、播放无偿献血公益性广告,在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知识宣传栏,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民中普及无偿献血知识。
四、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要把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和爱心献血屋规划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采供血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并根据当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需求和相关城市规划要求,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数量适当的固定采血点(屋),为广大无偿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温馨的无偿献血环境。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爱心献血屋的选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爱心献血屋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拓展无偿献血服务模式,提升献血服务能力,改善献血服务环境,加强无偿献血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由街头动员向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动员转变。
五、强化血液安全,倡导合理用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采供血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
血站管理办法》、《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规章、规范和制度,坚持以血液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环节控制,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与监督,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合理用血评价机制,广泛开展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知识培训,积极稳妥开展自身储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替代治疗等技术,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