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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1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六)抓好灾后生产恢复,扎实做好春耕备耕各项工作。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我州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影响。各县市要抓紧制定恢复生产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抓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要把恢复生产与开展春耕备耕工作结合起来,狠抓灾后恢复生产和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储备和供应。要组织农民及时翻犁田土,适时播种育苗移栽,稳定和扩大春播面积,确保秋收粮食产量,实现增产增收。农委、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积极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加大对违规违法经营和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销售坑农害农的假冒农用物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资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七)加强市场调控,保障市场供应。农委、粮食、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的粮食生产收购政策,按照国务院2011年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的扶持粮食生产措施,做好粮食生产、收购工作,保障农民种粮的合理收益。中储粮凯里库要继续争取中央储备粮在我州的储备规模,州、县市要相应增加储备规模,增加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各粮食收购企业要努力做好收购,增加粮食库存,确保粮食供应和价格稳定。各县市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检查和巡查工作力度,加大对粮食收购经营者资格审核以及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检查力度,掌握市场供需状况,并确保粮食市场供需相对平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
  三、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要充分认识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的“米袋子”负全责。成立州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农委、科技、财政、水利、粮食、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委,具体负责对全州粮食生产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粮食生产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督查,落实奖惩。粮食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将列入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年终评选出5个粮食生产先进县市、25个先进乡镇、50个先进村、50户种粮大户、20名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对未采取有力措施、未制订支农惠农政策、未落实必要财政投入、发展粮食生产不力,导致在正常年景下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低于州政府下达任务的县市,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为确保粮食生产各环节落实到位,州政府将适时进行督查,由州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农委、财政、粮食、扶贫、供销等部门,对各县市开展春耕备耕、粮食种植面积落实、示范点建设、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粮食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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