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新格局。认真落实“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安全问题。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联席会议、考核评估、综合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考核奖惩,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构建以控制指标、综合任务和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对各级政府的督查考核力度,形成以考核促监管、以督查促责任落实的新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中。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加大奖惩力度。
(三)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各级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筑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道路交通事故预警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等级评定管理信息系统、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海事部门专用监管信息系统、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渔船自动识别与安全监控系统等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充实市级、巩固县区、强化乡镇、延伸村居,提升各级安全监管能力。市、县区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危化品监管、执法监管、宣传培训、安全咨询、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人员力量,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安全监管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加强行业监管;乡镇(街道)要加强安监机构建设,配备专职安监干部;村居(社区)要明确协管人员。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改善各级安监部门和执法队伍特别是乡镇、村居级的装备条件,实现城乡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进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
(四)加强企业安全能力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彻底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施化工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排查治理、大型储罐区安全体系建设工程,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落实各项监控防范措施。创新企业安全管理,深化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到2015年,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督促企业健全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投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制度,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安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