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药监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是涉及所有单位和部门的重要工作,其主体是各个涉权事项责任单位和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是“三个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部门。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三大体系”建设。在落实本方案过程中,对于涉及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
(三)加强培训指导,做好检查考核
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工作要求也很高。驻局纪检组监察处将组织专题研讨和培训,加强指导,及时宣传、总结、推广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药监局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党委(党组、支部)负责组织推进本单位“三个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细则,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上报市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附件: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涉权事项目录表
2.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涉权事项廉政风险防控流程表
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目录
附表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涉权事项目录表
填报单位/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涉 权 事 项 名 称 | 类别 | 行使对象
和范围 | 本单位/部门
负责的环节名称 | 主要工作依据 | 公开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