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药监党组〔2012〕96号)
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市药监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京发〔2011〕23号)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京纪发〔2012〕5号)部署和要求,在市药监系统积极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以下简称“三大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以推进“三大体系”建设为主线,针对权力结构及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实施科学防控,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构建具有药监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实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工作任务
在市药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进 “三大体系”建设,是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共同承担的一项重大任务,主要工作是:
(一)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
1.确认涉权事项。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涉权事项。编制涉权事项目录,逐项明确职权名称、行使对象和范围、行使依据、公开范围等要素。市药监系统确认涉权事项的范围,一是外部涉权事项,包括行政许可、执法稽查、技术审评等;二是内部涉权事项,以系统内部人、财、物等管理事项为主。其它涉权事项也要按职责加以确认。
各单位要制作涉权事项目录表(附件1),十一月底前上报驻局纪检组监察处。市局制作全系统的涉权事项目录书。
2.细化办事流程。根据涉权事项目录,各单位要对进入目录的各涉权事项进行细化。一是要逐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涉权事项各环节及主要职责(见附件2)。二是要明确各环节办理部门、岗位、权限、工作依据。
市局及所属各单位要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目录(见附件3),完善集体决策事项的启动程序,包括前期论证、材料送审、征求意见等,“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前要征求人事、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的意见。
3.科学配置职权。建立科学的权力配置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形成分权制约与程序制约的有效工作机制。将决策、执行、监督分解给不同的责任主体。一是重要事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岗位通过独立履行各自职责来完成。二是领导班子内合理分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制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
4.分解落实防控责任。在科学配置权力的基础上,根据优化后的权力运行程序,一是确定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进行重点防控、重点监督,对权力运行过程实行痕迹管理;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各岗位人员,按照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认真查找本岗位廉政风险,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并签字确认;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流程表要经本单位、本部门领导签字并经主管领导审核,体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四是根据药监实际,加强标准制约机制建设,完善涉及行政许可、执法稽查、技术审评等事项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将廉政风险防控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做到全员防控、全过程防控。
(二)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根据廉政风险防控“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LIMS系统,构建权力运行的管理监督网络。将药监系统主要涉权事项全部纳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LIMS系统进行控制,对关键环节和岗位进一步明确权限。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通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第三方外部审核,对权力运行的电子及纸制档案记录进行评价考核,监督每一项权力的运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