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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牧畜字[2012]2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
  按照农业部安排部署,我区自2010年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以来,各地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为标准,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在当地畜牧养殖产业发展中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U1] 。为进一步加大标准化示范场的创建力度,切实做好2012年全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我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计划
  2012年我区计划再创建40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其中:奶牛标准化示范场(小区)10个、肉 牛标准化示范场8个、肉羊标准化示范场12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6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小区)2个和肉鸡标准化示范场(小区)2个。
  二、相关要求
  请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于6月10日前将本地推荐的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小区)申报材料(电子版)报我厅畜牧处。
  联系人:陈古丽
  电 话:0991-8565645
  邮 箱:121077825@qq.com

  附件:1.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各地示范场(小区) 数量
  2.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标准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各地示范场(小区)数量

 

生猪

示范场

蛋鸡

示范场

(小区)

奶牛

示范场

(小区)

肉鸡

示范场

(小区)

肉牛

示范场

肉羊

示范场

合 计

6

2

10

2

8

12

乌鲁木齐市

 

 

1

 

1

1

克拉玛依市

 

 

1

 

 

 

吐鲁番

 

 

 

 

 

1

哈 密

 

 

 

 

 

1

昌 吉

1

1

2

1

1

1

伊 犁

1

 

1

1

1

 

塔 城

1

 

1

 

 

2

阿勒泰

 

 

1

 

1

1

博 州

 

1

 

 

 

 

巴 州

1

 

1

 

1

1

阿克苏

1

 

1

 

1

1

克 州

 

 

 

 

 

1

喀 什

1

 

1

 

1

1

和 田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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