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黑教财〔2007〕238号)等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审计重点内容
审计重点是金额较大的横向和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侧重对横向科研经费的审计,特别是要重点关注科研经费对外转拨、资金对外流动等经济行为。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科研经费收入、支出、结余和购置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严格审查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如下问题:
(一)擅自调整、变更预算和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调整间接费用;
(二)将科研经费层层转拨、变相转拨,或假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
(三)科研经费账外管理,设立“小金库”;
(四)虚构经济业务或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五)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和无形资产不入账,或私自隐匿、转让、非法占有、谋取私利;
(六)逃避政府采购,违反程序进行大额支出;
(七)未按规定核定和使用间接费用,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以其他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违规使用和转移结存结余资金;
此外,还要重点关注科研经费的一把手责任制、校内各部门协同管理机制、项目负责人责任制、会计统一核算制等监管机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五、审计组织与开展
(一)审计抽查
2012年8月23日至9月5日期间,省教育厅将组成审计组,分四组对12所省属本科高校进行审计抽查,审计组人员安排和分工情况如下:
1、第一组
组长:杨立田
成员:李 萍 杨松萍 王 精 朱拓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