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财政支持肉羊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牧计字[2012]4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2年自治区财政支持肉羊产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和落实工作,加快推进肉羊产业发展,我们编制了《2012年自治区财政支持肉羊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编报。
附: 2012年自治区财政支持肉羊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
2012年自治区肉羊产业扶持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新疆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尽快缓解牛羊肉供给矛盾,围绕自治区新增肉羊行动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提出如下项目申报指南:
一、肉羊肉牛规模养殖小区(场)及牧民定居肉羊圈养舍饲半舍饲示范工程建设
2012年计划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全区扶持建设肉羊肉牛规模养殖小区(场)30个,具体按照三类出栏规模标准进行扶持。其中:建设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小区(场)10个,每个补助20万元;建设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规模养殖小区(场)10个,每个补助25万元;建设年出栏肉羊500只至1000只规模养殖小区(场)10个,每个补助20万元。同时,结合国家游牧民定居工程和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机制的实施,2012年计划在草原禁牧比重较大的县(市)规模定居点,实施10个肉羊圈养舍饲半舍饲示范工程,要求定居点规模达到50户以上,每户生产母羊存栏100只以上,实行集中管理,人畜分离。自治区对每个示范工程补助3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定居点配种设施建设、人工输精技术服务补助、高频繁殖技术应用相关药品购置、机械化转场及养殖技术培训、棚圈标准化建设等方面。
申报范围:肉羊肉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昌吉州各申报4个,博州、克州、阿勒泰、巴州、阿克苏、伊犁各申报2个,其它地、州申报1个。肉羊舍饲半舍饲圈养示范工程,阿勒泰、塔城、伊犁州直各申报2个,昌吉州玛纳斯县、克州、吐鲁番地区、博州各申报1个。
二、多胎(多羔)肉羊繁育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