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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计算方法

  绩效评估分值为100分。其中指标考核权重占30%,公众评议权重占70%,察访核验采取最高倒扣2分的办法。

  年度绩效总分=指标考核得分+公众评议得分×70%-察访核验扣分。

  ㈤ 评估结果运用

  在全市系统通报绩效总评结果,并实行一定的奖励机制。

  ㈥ 绩效整改提升

  对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中反映出来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以绩效管理促进工作提升。一是分析绩效结果,用科学的方法对评估结果进行深度分析,既分析有效做法,又认真查找评估结果所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剖析原因,研究对策。二是制定改进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从最突出的矛盾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落实责任追究,采取适当组织措施和问责办法,促进绩效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五、工作步骤

  ㈠ 工作部署阶段 (2012年5月)

  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福州市2012年度县(市)区及市级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㈡ 制定方案阶段(2012年6月)

  市局印发《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局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㈢ 组织评估阶段(2012年7月-2013年2月)

  市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部门)开展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对本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自评,写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于2012年12月10日前报市局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局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并于2013年1月7日前报市绩效办。

  公众评议于2012年第四季度实施。察访核验为不定时间、不定次数进行。我局将适时组织联合考核评估小组对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同时,做好迎接市联合考核评估小组的考核评估工作。

  ㈣ 总结完善及整改提升阶段(2013年3月-4月)

  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工作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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